常言道:“酒肉朋友易找,患难之交难逢。”老一辈之所以经常劝诫年轻人,远离酒肉朋友,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而且一旦遇到利益纠纷,立刻就会变脸。咱们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案例呢,就是两位“酒肉朋友”因相互炫富“换车”,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案件回顾】
家住江苏常熟的王松(化名),刚刚跟“富二代”女友订婚。因为自己喜欢保时捷,女友豪掷百万元,送了王先生一辆名贵的保时捷作为定情礼物。王松有一个好友李贵(化名),二人相交多年,也算不上患难之交,不过经常一起喝酒玩乐,在外人看来感情还不错。
某日,王松收到李贵邀约,遂开着自己的新车保时捷,来到饭店。刚到门口,李贵的女友赵丹,也开着一辆宝马如约而至。赵丹一下车,看到王松的保时捷,立刻“直了眼”,目光在豪车上徘徊不断,一脸艳羡,连连称赞。
王松看出了赵丹的心思,但没吭声。随后好友李贵也到了,酒席间一阵畅聊后,赵丹多次夸赞王松的车,李贵顺势说,赵丹最喜欢保时捷,一直心心念念想买一辆。随后王松直言,这辆保时捷是女友送的,自己很是爱惜,平日开的时候非常小心,生怕磕碰,言外之意是不愿外借。但几杯酒下肚后,李贵厚着脸皮再次提出,让王松把保时捷借女友开两天,试试手,如果觉得好,他们也买一辆。随后,还声称,如果借车期间出现了擦碰,自己包修包赔。
见李贵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王松再直接说“舍不得借”就显得小气了,于是左思右想,王松想了一个“婉拒”的借口,说是自己每天要开这辆车接送女友上下班,如果把车借出去,会造成生活不便。一听这话,赵丹赶紧插话道:“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把我的宝马先借你们开,你把保时捷借我试两天,过过瘾。”
这话赶话的说到这个地步,王松就算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妥协,同意把爱车借给赵丹。于是饭后,二人换了车,王松开着赵丹的宝马,赵丹和李贵开着王松的保时捷,分道扬镳。
王松这边直接回了家,可赵丹和李贵因为开上了心爱的保时捷,非常兴奋,于是就开车四处兜风,一路上引来不少人艳羡的眼光,这让赵丹心中很是欢喜,而李贵见女友开心,也信誓旦旦地许诺:“回头咱也买一辆。”
二人正美美地开车兜风,大概到了下午六点多,天气骤变,下起了雨,赵丹把车开到某小区附近时,因为天黑路滑,不小心撞倒了两名正要过马路的行人。赵丹和李贵急忙拨打救护车,随后又主动报了警。
随即,交警将赵丹和男友两人带到了警察局进行审问,赵丹称自己一看到行人就踩了刹车,可经警方调查认为:肇事司机赵丹在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能及时停车让行,导致两名行人被撞事故车贬值律师,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在这起事故当中,身为司机的赵丹应当负全部责任。
被赵丹撞伤的两名行人,一死一伤,赵丹被定为交通肇事罪。由于在事故发生后,赵丹第一时间向伤者和其家属致歉,并赔付死者家属27万元,伤者5万元经济损失。双方见赵丹态度诚恳,事故又属于意外,均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最终赵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执行。
再说回王松这边,听说赵丹开着自己的新车保时捷发生了肇事事件,不但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自己新车也在事故中严重受损,当下又气又悔,要求赵丹和李贵对车子进行理赔。
事实上,事故发生后,涉嫌肇事的保时捷汽车已经送至4S店进行修理,随后王松也验收了,这件事也算告一段落。但没想到,赵丹却对理赔金额提出质疑,认为王松多收了钱,并且也没有及时归还自己的宝马车,造成自己额外的经济损失,遂在自己缓刑期间,将王松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
在庭审中,法院核查了如下事实:在事故发生之后,车子被送到4S店进行修理,一共进厂修理2次,修理费用一共是8万元。而这8万元,是赵丹直接打给王松垫付的。可是关于这笔费用到底是赔偿款还是修理费,双方却是各执一词。
赵丹认为,车辆有保险,之后保险公司还会赔付给王松一笔修理费,所以王松在拿到这笔赔偿款后,就应该把自己的宝马车给还回来。但王松却表示,当初李贵和赵丹也说好了“以车换车”,所以保时捷正在修理中,无法使用,在此期间自己有权继续使用宝马车,因此拒绝返还。
在法庭上,王松提交了一份保时捷4S店出具的证明,证明自己的车子还在维修当中。王松出具的证明上,清晰地盖着“无锡保时捷中心”的印章,显示他的车子还在维修当中,尚未达到正常上路的标准。日期则是2015年12月10日。然而赵丹对这份证明提出了质疑,她表示保时捷早在事发后一个月——也就是2015年9月份的时候就修理好了,王松提供的证据不可信。
随后,法院就此进行了调查,原来,王松的保时捷在2015年9月24日就已经修理完毕,但因其验收时,没有满意,所以车子又被拉回去二次维修了。不过4S店表示,第二次维修的时间是在10月31日,而11月6日,车子就已经全部修理完毕。
随后法院又对王松提供的证据上的公章进行了核对,经理也表示不是店内的公章,而是业务章。并且4S店的经理还表示王松那张证明上盖的业务章,不是他们店内出具的。据此,法院认为事故车贬值律师,王松提供的证据没有事实依据,因此事故车贬值律师,对于王松所说的保时捷车没有修好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随后,法院判决王松立即返还赵丹的宝马车辆。
但就在这时,赵丹又提出了另一个诉请,她声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租了一辆沃尔沃车代步,每天租车费用是400元。因为王松的车子是在2015年9月修理完毕,所以赵丹要求王松赔偿自己9月以后到归还宝马车期间的租车费用。这就有点荒唐了。因为赵丹之前已经犯了严重的肇事交通罪,驾照都被吊销了,还怎么租车开?
因此法院认为赵丹这个诉求是不合理的。而在之后,赵丹也自请撤回了这个诉求。最终,法院判决王松将属于赵丹的宝马车返还。
但案件到此还没完,判决生效后,王松不服,又再次将赵丹告上法庭。王松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二手车评估报告。报告上显示,由于王松的车子有过事故维修记录,导致车辆的价值从原先的100多万,贬值到83万到85万元之间。因此,王松要求赵丹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包含已经拿到的8万元维修费在内,共计20万元。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最终,经过法官不断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赵丹在支付王松8万元维修费的基础上,再追加4万元钱,共赔付王松12万元。而王松则是如期归还赵丹的宝马车。
【律师提醒】
通过本案曲折的诉讼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一切纠纷都是从朋友间“换车”引起的,如果赵丹不是贪慕虚荣,非要向朋友借豪车开,也不会发生肇事事故,更不会引发后续的赔偿纠纷;同样,如果王松不是“碍于人情”,出借了自己的车,也不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这么多麻烦。所以,通过本案,我们也要友情提醒各位,在与朋友交往的过程中,千万别被虚荣心和“要面子”害了自己,对于不合理的请求要直接拒绝,不该借出去的贵重财物千万别借,否则一旦惹出官司,只会给自己徒增烦恼,也无益友情,这又是何苦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