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事故车”双倍赔车主
2006年01月16日07: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省首例汽车双倍赔偿案尘埃落定省高院驳回被告上诉
“我终于胜了,感谢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感谢华西都市报!”昨日,拿到省高院终审判决书的达州市民朱敏激动不已,专程赶到本报驻达州记者站赠送锦旗。至此,这起本报率先报道、曾上过央视“3·15”特别节目的我省首例汽车双倍赔偿案尘埃落定。
事件回放28万元买辆事故车
2002年8月,达州市民朱敏在西林公司买了一辆雅阁车,但2003年,他得知该车是一辆曾出过车祸的事故车,在达县交警大队及保险公司都有事故处理、赔付记录,他以销售欺诈为由起诉西林公司并要求双倍赔偿。
达县法院2004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西林公司赔偿朱敏购车款28.5万元,同时川本田车由朱敏使用。西林公司随即向达州中院提出上诉,同年10月事故车 买卖,达州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随后达县法院强制执行,查封了被告两辆“猎豹”越野车,并定于2005年1月对车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原告朱敏的赔偿金。
终审判决隐瞒真相双倍赔偿
此后,西林公司不服事故车 买卖,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欺诈,遂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2005年4月,省高院裁定,本案中止执行,由省高院提审。
上月19日事故车 买卖,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西林公司达州分公司采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不正当销售行为,已危害了正常的交易安全,其行为不仅是对原告个人利益的侵犯,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平价值,遂作出判决:驳回西林公司达州分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达州中院民事判决。
事件影响此案写入中央电大教材因此事件是我省首例汽车消费双倍赔偿案,因此经本报率先报道后,立即引起了全国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周末等130多家媒体先后作了报道,并且作为经典案例上了2005年央视“3·15”特别节目,还被编入中央电大教材,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记者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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