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试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通告》。
这一点非常重要:“自2021年1月20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试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租贷款业务。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向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且所购住房已办妥抵押登记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条件的部份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剩余的商业贷款共同形成组合贷款。”
在昆明买房昆明汽车抵押贷款门店,公积金贷款被诸多购房人称“有点鸡肋”,主要是三大问题:
1、公积金贷款额度低,30、50万完全不够用;
2、开发商直接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3、购房先用商贷,后转公积金贷款要求太高。
如今这个政策一出,也确实解决了很大的难题,我们举个例子:
以前购房用了商贷,只能转纯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额度又只有单职工30万,双职工50万。如果商贷贷款了120万,那么想要转公积金,只能贷款50万(双职工最高额度只有这么多)昆明汽车抵押贷款门店,剩下的70万需要提前还清。
70万提前还清,压力实在太大。
另外,还需要提醒,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还有一个——拿到房产证。
比起这个商贷转公积金,大家更关心的是公积金额度问题。
2018年,住房公积贷款最高额度由“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2018.3.1政策)
房价涨了,公积金额度却更低了!
这也是无奈的选择,从2016年以来,昆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个人贷款率都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在2017年个贷率已经处于86.27%,缴存率却不容乐观。
大家都想享受便宜的利率,却没敢问“钱从哪来”?
今年1月8日昆明汽车抵押贷款门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7日)
不过,到今天为止(1月21日),已经过了征求意见的时间。
从这份征求意见稿来看,诸如购房者最关心的:
1、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30万、双职工50万);
2、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等;
3、公积金贷款房产认定套数方式(认房又认贷款次数);
4、二套公积金贷款比例上浮10%;
意见稿中提到的这“四大点”与之前的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基本没有区别,其中,第三点和第四点,这2个没法改,属于房住不炒硬性要求。
不过,毕竟征集的意见还没有出来,到底最后公布什么内容,还不好说。
(肯定会有新的变化,如果没有变化就没必要再出新政策了)
不过,这次的意见稿也有诸多规矩,虽然还没正式发布,但也给大家提个醒、分享一下。
这种情况(拟定)不可用公积金:
简单解释如下:除父母、夫妻之外,其他人共同购房(比如未婚男女朋友共同购房)不可用公积金贷款;
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不可用公积金贷款;(有骗取公积金贷款嫌疑)
要拆迁、危房、大龄房产不可用公积金贷款。(不好变现,银行也难)
原文如下:
(一)购房合同(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户的父母(借款申请人未婚)或同户的未婚子女(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
(三)拟购住房被列入政府改造拆迁的住房、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已改变产权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超过规定标准的住房、位于企业、学校等单位工作区域内的不宜实现变现处置的住房。
同时,也再次提醒大家注意自己的征信情况: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以下这种情况属于“不受理公积金贷款情况“之一:
“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记录合并计算后达到连续6期,累计10期的,即:
贷款存在逾期记录;贷记卡近5年内存在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含卡费、年费);准贷记卡5年内存在透支9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5年的期限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
在本次意见稿中,如果不变动前文中的“首付比例和额度”,那新文件只能算作给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打上补丁。
现行条件下,提太多要求也不现实,毕竟公积金贷款属于普惠性质的政策。目前开始试点“商贷能转组合贷”,已经是非常令人惊喜的政策了。
这下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
总算可以挺直腰板说“以后转公积金就是,简单!”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