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就进入了18年的3月份,上班都有快两个周了,但是这几日总感觉灵魂还停留在过年期间,亲戚朋友相聚的酒桌上,愣是回不来神,大概这就叫节后抑郁症吧!
抑郁归抑郁,班还是必须要上的,早上睡过了怎么办?打个快车那也得按时打卡呀!
大多时候,快车师傅都是闲不住的人,即使你双眼迷离、昏昏欲睡,他也能跟你聊上一路。赶巧了,这个司机师傅说的事,还真的引起了我的兴趣。
他讲了一个发生在春节期间的故事。
有个朋友过年走亲戚,心血来潮的要体验一把分时租赁、共享汽车,于是就在大道用车上租了一辆车。
过年开上车当然是全家高兴,但这朋友喝了点酒还得瑟,听不了劝还非得接着开车走,这不,出了个交通事故,人罚款拘留,车也被扣了。
讲到这想必不光是我,大家都好奇了,这处理是没问题,可是这车毕竟是租的,出了事故,责任分配是什么样的呢?
司机师傅没等到我追问,自顾自的一句不知道后续就结束了故事,只给我留了一个大大的疑问。
共享汽车各方面都好,解决了最后十公里出行难,省时省力还省钱,但就是这法务问题一直不清不楚,耐人寻味。
自从共享汽车行业突然间红火起来,资本持续注入,大有一个全覆盖的趋势,但随着使用共享汽车的用户越来越多,与之滋生的共享汽车法务问题也逐渐多了起来。
春节之前就有一起与共享汽车理赔相关的案子。
当时市民吴女士在驾驶GO FUN共享汽车时,不小心发生了剐蹭,修理费用为1050元,与共享汽车客服联系后获知,先垫付费用,后续会全额报销。
事倒不是大事,但是过程却着实有些繁琐。
公司报销需要事故认定书和发票,交警部门则需要行车证和交强险原件,才会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回一个多月,从春节前直到春节后,吴女士才终于备齐材料,但是垫付的费用还需要等待30天左右才能回款。
有时候想想,心血来潮的用一次共享汽车,遇到这种纠葛,整个春节年假都在处理一件事,实在是影响心情,而如此差的用户体验,也难再让人提起使用共享汽车的念头。
如果说吴女士遇到的是闹心,那接下来要说的就有些麻烦了。
去年7月,张先生开车出门被一辆共享汽车撞上,然后,该共享汽车用户驾车而去。交警支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该共享汽车用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对张先生车辆维修费用损失等等,该用户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这其实证明了一点,该用户自己也不清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但是使用的共享汽车有保险在身,交通事故需全额赔付,总感觉得不偿失。
其实,在这方面是有相关规定的。用于汽车共享的车辆都应该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以应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赔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上忙、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车险事故处理流程,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而应用到共享汽车之中便是,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过错一方承担责任。
有不少的市民在使用共享汽车服务的时候,会买一份不计免赔服务,价格在2-10元不等,大多数共享汽车服务都有这一项。
但是即便是买了此项服务的用户,他们也只是以为出险与自己无关车险事故处理流程,但真正出现事故的时候,并不是如同自己想象的一样。
其实,这种不计免赔服务也并不是全包的,因为在每一个共享汽车的服务协议里大都有着自己的规范,像GO FUN可以抵扣1500元,可以减免2000元,但超过的部分则需要用户承担20%的费用,并且还有保险上浮的费用。
有的协议里还会标注如果车辆因维修停运超过3天,用户还要每天承担200元的停运损失费,这大概并没有多少人了解吧。
这就是现今用户使用共享汽车的现状,经过采访部分常用共享汽车的用户,我们了解到,大多数人都没有仔细看过共享汽车的服务协议,理赔流程也并不清晰。还有的用户表示会打电话给客服,但接下来要做什么却一脸茫然。
总的来说,目前的共享汽车与共享单车的状态有些相似,撞车、违章等等处理机制都有待完善,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管理制度,共享汽车平台也应完善处理流程,用户更应该增强自身意识。
在我看来,共享汽车还有不短的路要走啊车险事故处理流程,毕竟某些有经验的用户表示,共享汽车时常会碰到外地缴纳汽车强险的情况,事故轻重都无法走快速理赔,注定是一个麻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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