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二手车流转效率,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市民车辆更新。结合二手车企业诉求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实际,7月2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了《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办法的公布,意味着深圳的二手车车主需要换新车、进行车辆指标更新时,不用和以往一样,把旧车卖出过户到买家名下才能取得更新指标。只需要把旧车卖给二手车商,即可快速申请指标更新了。
本地二手车经销商满足两类条件方可申请周转指标
意见稿中提到,办法中所称的二手小汽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小汽车。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深圳二手车经销商收购在深圳注册登记的小汽车二手汽车深圳市,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周转指标额度配置周期为一年。
意见稿中提出,同时满足两种条件的二手车经销商可以向调控中心申请配置周转指标额度:具备定点存放周转二手车条件,且存放能力与周转指标申请量匹配;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周转二手小汽车定点存放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手小汽车周转指标如何配置呢?意见稿中提到,周转指标额度配置按三类原则确定:
(一)调控中心以二手车经销商上一年度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配置周转指标额度,最高不超过基准的 10%。首次配置以 2019 年度的二手小汽车交易量为基准。
(二)调控中心向二手车经销商配置周转指标额度时,应扣除尚在占用的周转指标数量和因违规行为需要核减的指标额度数量。若应配置指标额度低于当前尚在占用的周转指标数量,则从后续释放的指标额度中递补扣除、核减。
(三)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二手车经销商二手汽车深圳市二手汽车深圳市,其周转指标的额度可以按其注册资金和经营规模等因素,参考现有类似规模二手车经销商的交易量基准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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