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5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62.45%,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宁波市锦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锦富”)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75%的子公司宁波锦富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的售房尾款资产支持产品苏州全款车抵押,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产品的兑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苏州全款车抵押,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向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简称“靖江农商行江阴支行”)借款90,000万元,期限6个月。公司持股5%的苏州京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京智”)抵押其持有的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有关土地使用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90,000万元。
3、为温州玉茂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温州玉茂”)及温州恒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温州恒启”)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苏州全款车抵押,公司持股34%的子公司温州玉茂向宁波辉悦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辉悦”)借款56,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恒启将为有关融资支付不超过914万利息,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3,229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市锦富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六号办公楼1061室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3、温州玉茂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城东产业功能区永和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温州恒启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瓯江路鹿港大厦A幢24层-1-8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宁波锦富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宁波锦富1号资产收益权项目”、“宁波锦富2号资产收益权项目”的兑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基础资产价值(包括预期收益、复利、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本交易本金利息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税金等)。
(4)担保期限:两年。
2、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苏州京智
(2)担保主要内容:苏州京智抵押其持有的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有关土地使用权,公司为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9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逾期利息、补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中南建筑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靖江农商行江阴支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登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为温州玉茂及温州恒启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23,229万元。
(3)担保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温州玉茂、温州恒启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资金、利息、资金成本、资金占用费(如涉及)、有关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因温州玉茂、温州恒启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宁波辉悦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5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62.4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2.5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10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情况的公告
(6月19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有关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情况
2、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1、本次为补充质押。
2、以2021年6月19日起算,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于中南城投自有资金。中南城投资金偿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无关,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中南城投质押的所持公司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股份质押均设立风险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警戒线或最低线时,中南城投将采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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