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事故怎样算报废,车辆可能会严重损毁、无法修复车辆事故怎样算报废,就需要报废车辆,而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可不可以主张停运损失?
法妞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造成运营车辆报废该怎么处理?
刘福胜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车辆事故怎样算报废,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刘福胜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因此,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财产损失)应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此时的财产损失赔偿顺序应该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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