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业务办理要件、缩短业务办理时限……
近日,
海南省相关部门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
联办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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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面向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抵押登记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业务联办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注意海南车子抵押贷款,2023年5月15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抵押联办业务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应用。为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优化跨部门间一件事一次办营商服务环境,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联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业务办理要件
各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联办业务审核要件清单》(详见附件),统一业务受理材料及审核审批工作要求,通过线上联办方式开展抵押业务。即:各单位依据公积金信息系统推送的电子材料审核办理抵押业务海南车子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确保推送的电子材料真实有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其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抵押联办业务线上办、无纸化审批。
二、缩短业务办理时限
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抵押联办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自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过其信息系统推送抵押(含预抵押)申请材料之时起计算办理用时,确保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含预抵押)业务。
三、逐步免审自动办结
各单位应主动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信息系统对接管理,优化审批方式海南车子抵押贷款,逐步由线上人工审核转变为系统免审自动办结,进一步提升联办业务服务效能。
四、其他
对于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的购房合同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受委托银行应自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将购房合同纸质材料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归档。
各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对接联办业务,加强业务跟踪督办、限时办结。为广大办事职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最优营商服务环境,探索更多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创新。
附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联办业务审核要件清单
2.不动产预抵押登记申请书
3.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书
4.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来 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编 辑:李丹丹
审 核:陈 惜
总值班:萧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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