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的韩先生是位货车司机,几个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因为案情比较复杂,不仅报了交警还打了官司,直到7月12号才告一段落。但韩先生的麻烦却还没结束,因为到执法停车场取车时,竟被要求交纳7020元的停车费。
韩先生说车辆事故找谁,今年3月18号,他开着自己的货车途径咸阳武功县,为了躲避路边停放的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两人倒地受伤。交警赶到现场初步调查后,让他把车开到县城的一家停车场。
货车车主韩先生:“派了个警察把我跟着,警察在车上坐着,没说啥,就是把车开到停车场。”
3月30号,武功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韩先生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4月5号,事故伤者向武功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法院批准并请交警大队协助执行,将韩先生的车暂时扣押。7月12号,在韩先生履行赔偿后,法院解除了他车辆的扣押。韩先生立即拿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去执法停车场取车。
货车车主韩先生:“停车场给我算了7020块钱的停车费,说是每天60块钱,我问他我说是交警扣车不是说不要钱么,他说是他这是私营的,跟交警没有关系,交警没给他钱。”
韩先生说,他是按照交警的要求把车停进来的,现在这么高的停车费他根本不能接受,于是找到了武功县交警大队。
货车车主韩先生:“交警给我说他们没办法,他们单位给人家没拨款,那是私营的停车场,他们没办法。”
记者和韩先生一起来到了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韩先生说,停车费的价格就是门房的两位门卫给他算的,让他去办公室交钱。
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门卫:“给领导说去,我不给领导汇报,我不收钱。”
记者走进停车场的一间办公室里,向工作人员询问事故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工作人员:“标准你到物价局问去,你把物价局问完了再说。”
随后几位工作人员起身离去,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就在这时,韩师傅看见,处理他事故的办案民警正好在停车场。
记者:“这是不是你们武功交警队的执法停车场?”
咸阳市武功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嗯车辆事故找谁,就是的。车主法律上不承担(停车费)”
记者:“那咋给他算的停车费?”
咸阳市武功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大队叫把车往这停,咱就给这停,你问我我就不懂了。”
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作为执法停车场,难道不清楚这样的规定吗?韩先生再次找到给他算账的门卫理论。
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门卫:“没交钱你弄啥来了?还要给你倒找钱,算多钱就多钱,给出走,开停车场叫你白停,叫你不掏钱,给你再倒找钱,给你把饭管上?”
记者上前劝解,表示只是想把收费标准搞清楚,希望能见一下停车场负责人。结果门卫很生气,把记者请出了大门。
记者:“你们到底谁说了算?”
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门卫:“我说了算,我就是老板。”
记者:“咱能不能好好说?”
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门卫:“我跟你不好好说车辆事故找谁,有事找交警去,不交钱就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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