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手车迁入新标准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深化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实施全省范围内二手车迁移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对全省范围内的二手车迁移进行新标准的执行。
根据通知,二手车迁入山东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为同一人;
- 无重大事故记录和火烧、水淹等严重损毁记录;
- 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具有合格检验合格标志,且检验合格时间不超过6个月。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可以按照原有程序向本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
- 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减税证明(若有)原件及复印件;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对于从其他省份迁入山东的二手车,还需要提供在该省份所有权人、使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进行公证。
在新标准下,二手车市场将更加规范化。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更加有保障地购买二手车。但是,在购买二手车时仍需谨慎选择,了解车辆情况并进行全面检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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