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消息
[汽车之家 安全行车]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29日发布案件通报称,2015年6月20日南京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两死一伤,犯罪嫌疑人驾驶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段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
通报显示,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发生事故车速如何鉴定,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发生事故车速如何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发生事故车速如何鉴定,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通报指出,王季进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认定王季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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