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要多久
2022.01.29 504人阅读
导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事故车辆扣留时间,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要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事故车辆扣留时间,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要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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