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伤赔偿主要法律依据:如果肇事方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死者不承担责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同样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死者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全部责任,非死者的责任,因此,很明显,死者的死亡属于工伤死亡!对于职工工伤死亡,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车祸死亡事故,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单位未依法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就死者的死亡属于工伤死亡车祸死亡事故,如果走法律途径,单位应该赔偿以下数额:
A、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得出:元×20=元。
B、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5200元×6=元。
C、供养亲属抚恤金,假设死者有妻子、4岁女儿、父亲、母亲,因此单位应该供养其女儿至十八周岁,供养其父母、妻子至死亡车祸死亡事故,大概初略的计算一下,按照2300元/月工资标准计算20年得出:2300×12个月×20年=元。以上三项加起来都一百多万了!
本文整理人 江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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