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及代收车船税款告知单》中车船税的内容精品文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及代收车船税款告知单》中车船税的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及代收车船税款告知单》中车船税的内容 车船税征收告知: 第一种情况:车辆已缴纳本年度税款,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已缴纳本年度车船税。” 第二种情况:车辆免纳本年度税款,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免纳本年度车船税。” 第三种情况:车辆未缴纳税款, 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机动车尚未缴纳(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日期)税款,截至到目前您应缴纳税款(系统自动带出)元,滞纳金(系统自动带出)元,合计应缴纳金额(系统自动带出)元(大写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计入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计入,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的规定,您在办理交强险时应当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如您拒绝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请到车辆登记地的地税机关征收场所办理车船税纳免手续,且1 / 2 精品文档 不能得到交强险纸质保单、保险标志及发票。同时,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种情况:新购、北京地区单位车辆等不属于代收代缴范围的,打印为: “此车不属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范围,请到车辆登记地的地税机关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通知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计入,如无异议,请您签字(签章)确认。 同意缴纳 拒绝缴纳 日期: 年 月 日 2 / 2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