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记者刘帅
一直以来,由于抵押车的价格偏低,很多人想买,但对入手有无风险又有所顾虑。那么抵押车是否可以购买?近日,清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抵押车的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8日,张某从李某处购买一辆小型轿车。经二人口头协商,以6万元成交。张某将购车款分4次打入李某账户,李某将该车交付张某使用。2019年11月14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突然找到张某,同时对张某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将该车扣押并开走。原来,该车在李某出售给张某前就已经涉及一起经济纠纷。张某为此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确认与李某的此次汽车交易行为无效,李某立即返还购车款6万元。
李某表示当初张某买车时,自己已明确告知其该车辆属于抵押车,实际车主为古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对涉案车辆现状及性能做了充分了解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成交。成交后,李某将涉案车辆以及车辆行驶证及借款合同、收条、车辆抵(质)押合同、委托书、放弃权益书、债权转让协议等手续一并随车交付张某。如果张某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购车款抵押车怎么样才能过户抵押车怎么样才能过户,就应将车辆及当时交付给原告的借款合同、收条、车辆抵(质)押合同、委托书、放弃权益书、债权转让协议等手续退回来,同时原告使用车辆一年多,应核减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车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无异议。在买卖车辆之前,被告明确知道该车是抵押车。该车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二手车价格。原、被告在交接车辆的时候,车辆的行驶证、借款合同、收条、抵质押协议、委托书、放弃权益书、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手续均随车移交,原告应当知道该车系抵押车。现车辆被重庆市巴南区法院扣押,导致原告无法继续使用车辆,造成损失,这与双方交易的车辆系抵押车有直接相关,因此双方均存在过错。通过双方购买车辆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被告曾就车辆不存在经济纠纷作出过承诺,该承诺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原告。因被告从事抵押车买卖,对交易风险的预判能力应当高于不从事该行业的原告,被告明知涉案车辆存在交易风险仍然向买卖的中间人保证车辆不存在纠纷,致使原告轻信交易风险能够避免,购买了涉案车辆。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自行承担次要责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由被告承担责任的80%,原告承担责任的20%,因原告在车辆被扣押之前使用了一年的时间,酌定其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为元,剩余车款元为原告的损失,由被告返还原告元。
说 法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进行的是民间俗称的抵押车买卖,我们关注的焦点是有关抵押车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
所谓抵押车抵押车怎么样才能过户,即车辆所有权人向银行或者个人申请借款而用作抵押,并且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车辆。这类车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银行分期车辆;第二种是因向个人或公司借款而抵押给对方的车辆。该类车辆因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在抵押权解除之前并不属于购买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一般来说,抵押车是可以进行出售的,但是这种行为有着诸多的风险。抵押车在没有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过户的,若在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购买,那么在本质上其实是属于转押的一种形式。如果要想抵押车能够过户,那么必须要车辆所有权人签订解除抵押协议才可以,不过难度很大,因此大部分的抵押车都无法过户。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及损失,购买抵押车一定要到正规的机构购买,购买抵押车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抵押车的来源,包括车主资料、全套协议、车辆手续等,因为它决定了你所购买的抵押车是否规范合法。车辆一旦出现问题,会对购买者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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