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阳山县2021年“10·1”、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车祸事故报告,两起交通事故都被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均有公职人员被问责追责。
2021年10月1日10时25分车祸事故报告,在G107线阳山县七拱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与对向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车上3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调查组调查后了解到,2021年国庆假期首日,许广高速发生交通拥堵时,大量车辆涌入并滞留在107国道,107国道仅有双向两车道,难以“消化”大量车辆,造成车辆拥堵。小型客车驾驶人李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重型货车发生碰撞,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调查还发现,小型客车驾驶员李某从事发当日凌晨3时许从清远市区驾车前往阳山县,由于行驶路线国庆假期车流量大、道路拥堵,正常情况下2小时左右的车程,直至事发时(上午10时许)仍未到达目的地,期间断断续续行驶,全程由李某一人驾驶,只短暂休息,容易导致疲倦瞌睡。
事故调查报告中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与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021年9月16日22时58分许,京港澳高速北行+600M路段(佛冈出口附近)发生一起3车追尾碰撞,造成3死1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当天,由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行佛冈收费站出口匝道通行缓慢,由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汪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拟驶离高速,在北行路段右侧车道排队等候,由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未采取制动措施的情况下,先碰撞同车道小型普通客车,再推行该小车碰撞前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某一家三口死亡。
调查组调查后了解,驾驶人邵某过度疲劳驾驶,未采取制动措施追尾前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GPS轨迹、行车记录仪及邵某本人供述,其事发前两天已经感冒车祸事故报告,从9月14日晚上23时至9月16晚上事发均只在车上休息,16日早上从英德出发前往韶关南雄、广州从化等地,晚餐后服用感冒药物,行驶途中曾压线行驶,因疲惫、精神不集中,未采取制动措施直至碰撞前车。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规定,承担事故发生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邵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共3人予以追责问责。
清远发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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