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雷厉风行、高效落实的精神及在便民利企、主动服务方面的作为,我公司深表敬意和感谢。”这是9月12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收到的一封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感谢信,向桂林高速交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为民工作作风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原来,8月30日凌晨4时35分许,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泉南高速1087公里+400米处发生一起两辆大货车的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邓家喜在电话中指导当事人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后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后,邓家喜等人立即对事故现场做好安全防护、进行事故勘查,并联合现场的路政、应急等部门工作人员迅速处置开展救助和疏堵保畅工作。经过近60多分钟的忙碌,事故现场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通行。
经民警现场调查和询问,初步预判大货车鲁Q牌驾驶人刘某在这起交通事故应当需要承担的责任较大,需要暂扣车辆进一步调查取证并通知当事人到大队处理。由于当时辖区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邓家喜马上赶赴另一事故现场,当邓家喜处理完另一起事故回到大队时己经是下午了,马上接待鲁Q驾驶员刘某车辆事故交警电话车辆事故交警电话,刘某在处理过程向民警邓家喜讲述,“可不可以不要扣我的车,车上运有公司8月31日商用车生产线需要组装车辆的零部件,若是零部件无法在8月31日早上8点前到位,公司将面临全线停产车辆事故交警电话,受到重大影响及损失。”得知上述情况后民警邓家喜马上报告大队值班领导,大队领导知悉此事后,交待民警邓家喜马上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告知当事人车辆要暂扣,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可让事故货车上货物转运,当事人刘某联系好转运车辆时己经到了晚上,邓家喜马上联系邦田停车场等各方工作人员连夜帮助其转运货物,最终零部件在8月31日早上7点30分到位,保障了公司商用车生产线的正常运转,将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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