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5日发生在广东东莞的变道车遭后车撞翻一事,一度引发全国网友热议。而在日常行车中,擦挂时有发生。
3月5日发生在广东东莞的变道车遭后车撞翻一事,一度引发全国网友热议。而在日常行车中,擦挂时有发生。虽然《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各种交通事故的处理都有明确规定,但在擦挂发生后,市民依然存在很多误区。比如追尾,很多市民就认为应是后车责任,其实并非如此。在此,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为市民归纳了5种易引起误区的交通事故情形:
追尾事故,为何不是后车的全责?
事故:19日,杨家坪路段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前车司机周先生表示,自己从右侧车道,准备变道进入左侧车道,没想到后车没让,就“追尾”了。周先生认为追尾过的车算事故车吗,对方在行车中打电话才没注意到自己变道,既然是“追尾”,就应该是对方的全责。
责任判定: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杨家坪大队卢警官表示,这起事故并非单纯的追尾事故,是前车在变道过程中引发的事故,所以前车也有责任。另外,后车在驾车时因打手机没注意到前车的情况,所以后车也有责任。
交巡警分析:最新的《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也就是说,同车道的追尾才能算追尾事故。周先生变道未完成情况下发生事故,所以不能单纯看为追尾。如后车司机没打电话,是前车忽然变道造成的追尾,那前车将负事故全责。
先踩死刹车被撞,为何自己还担责?
事故:22日上午,在杨家坪路段,车辆在排队通过红绿灯路口时,司机张先生决定从左侧道路变道到右侧车道。当他正在跨越虚线时,发现自己的车辆过不去,于是一脚刹车踩死将车停下。就在他踩死刹车后没几秒钟,右侧车道的车因为判定距离失误,与其发生了擦挂。张先生认为,自己已将车停下,是对方撞上来的,应该对方负全责。
责任判定:卢警官表示,很多市民认为只要自己踩死了刹车,对方撞过来追尾过的车算事故车吗,就是对方的责任。就如以上事故,张先生是在变道中踩死的刹车,应该属于变道未完成。因此追尾过的车算事故车吗,张先生有责任。
交巡警分析:根据最新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虽然张先生已停车了,但他依然横跨在虚线上,属于变道过程中。而变道的原则,是需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完成。
无信号灯十字路口,直行被撞咋负全责?
事故:21日,在西彭镇铝城南路西城华府无灯控的十字路口,张某驾驶货车由铝城四路往西城华府方向行驶,与赵某驾驶的由西彭镇政府往石塔转盘方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张某表示,他加速通过时,没想到对方也同时加速。
责任判定:有一些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很多市民分不清优先的行车顺序。比如在该事故中,双方车辆都在直行,货车司机觉得自己开得快,就应该优先通过。但实际上,因为三轮车位于货车的右侧,因此三轮车享有优先通行权,货车司机应负全责。
交巡警分析:最新《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也就是说,在都是直行的情况下,应该让右侧来车。在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相对方向行驶到同一个车道的机动车,右转弯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并排进入环道,到底谁该让谁?
事故:3月10日,两辆轿车从谢家湾进入杨家坪环道时,都想往最内侧的车道挤,没想到发生了轻微擦挂。两车进入环道,按理说都没有违规,所以双方驾驶员都责怪对方。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路口进入环道,都没有明确的延展线。比如盘溪转盘,车辆在各自道路进入环道后,往往都会挤向最内侧的车道。
责任判定:卢警官表示,如果进入环道没有明确的分道线,应按照前后实体线来虚拟延长线,划分车道。也就是说,左侧车辆,按虚拟延长线,进入环道最内侧车道。而右侧车道的车辆,如果同时挤最内侧车道,就属于变更车道了。发生擦挂后,右侧的车辆负全责。
交巡警分析:根据最新《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应该各行其道,而变更车道不得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司机应该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进入环道后不要都往最内侧的车道挤。
一根车道线挤两车,擦挂该谁负责?
事故:3月15日上午,在杨家坪环道接兴胜路的路口拐弯处,内侧车道因为过宽,有两辆车并排前进。而在前进中,两车不慎发生了擦挂。都在道路线内行驶,这责任该如何划分?两驾驶员吵得不可开交。
责任判定:卢警官表示,有些道路的行车道划得比较宽,可以容纳下两车,兴胜路路口就是比较突出的一个地方。此类事故中,要根据两车进入该车道的先后顺序进行责任划分。
交巡警分析:依据《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因此两车并排行驶时,谁先进入该车道就有优先通行权。另外,一些路段直行车道线也能挤下两车,同样适用此规定。
个案
变道撞劳斯莱斯 维修费用约17万
重庆商报讯 昨日下午,一辆出租车在南岸区大石路变道时,不慎撞上正常行驶的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导致劳斯莱斯轿车保险杠左后部受损,维修费用约17万。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负事故全责的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需个人承担赔偿金近3万元。
昨日12时52分,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花园路大队民警接报警称,有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发生擦挂。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在大石路金山路口往市六院转盘方向最右侧车道,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停在路边,尾部与一出租车接触,出租车斜着压线摆放。
经调查,的哥姓陈,今年32岁,在行车途中因路边有乘客招手打车,就匆忙往右侧变道,没有注意右侧车道车辆,结果撞上了正在该车道行驶的劳斯莱斯轿车尾部,造成劳斯莱斯左后保险杠、出租车右前部受损。据了解,事故发生后,陈师傅看到是一辆价值五六百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顿时傻了眼。劳斯莱斯驾驶员吴某与厂家联系后得知,其保险杠只能更换,所需费用约17万元。民警调查后,判定出租车变更车道,应负事故全责。
得知需要赔偿十几万后,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后悔不已。因为按照出租车公司规定,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大部分赔偿款外,驾驶员个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据估算,在本次事故中,陈师傅需个人承担赔偿金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