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领略人间烟火气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共同选择,尤其是在“特种兵式旅游”的今天更是一度成为了爆点,那么在骑行自行车过程中被停在路边的车辆开门时碰倒,责任该如何进行承担?咱们通过一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情介绍】
小张是一名骑行旅游的爱好者,2022年1月,小张骑着自行车前往沿湖公园旅行时,被停靠在路边的小汽车驾驶员宋某开车门时撞倒,造成小张受伤。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宋某负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汽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怎样理赔,小张入院治疗,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汽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怎样理赔,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于是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及其车辆投标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怎样理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施划的停车泊位外,依照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此次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作为驾驶员的宋某,没有尽到观察过往自行车的注意义务,主观上有过错。骑行自行车的小张没有明显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有不当,法院予以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请求被告宋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理由正当,对其合理合法损失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宋某及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因机动车车门打开造成行人受伤的事故时有发生,绝大多数是因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在打开车门时未对来往的行人及车辆进行注意,以至于双方发生碰撞而导致交通事故的产生,对于这类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的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大多数会被认定为全责,因此驾驶机动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边来往的车辆及行人,以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