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估价  新车  mpv  雅阁  异味  去除  净化  车辆  二手车  二手车电商 

机动车抵押登记及解除抵押登记

   2023-10-16 转载网络2000
核心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

一、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二、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_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_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三、解除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车辆显示已抵押登记,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四、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合作伙伴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冀ICP备2023006999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