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对豪华品牌都有一种观念,认为其品质和服务等各方面都会比普通品牌要好。的确,从理论上说,豪华品牌经历了多年发展,对产品和营销等方面精益求精才能晋升到市场金字塔的上层。也难怪消费者更愿意多花钱为其产品买单,消费者买的不仅是品牌,还有背后的服务。
但德国三强中的奔驰却并非如此,有车主爆料,称自己在奔驰广西桂林龙星行4S店买了一辆奔驰,结果却是台出过险的事故车。这是怎么回事呢?
销售事故车?并非首次!
去年7月4s店卖事故车,冯先生花了将近46万元,在奔驰广西桂林龙星行4S店买了辆轿车,开回老家徐州使用一个月后,发现汽车尾部的漆面有些异样。作为车主,自己的爱车没有发生碰撞和剐蹭,在自己手里很爱惜,怎么会出现异样?
但心生疑虑的冯先生于是给4S店销售人员打电话,对方多次在电话中坚称这辆车没有出过事故,拍着胸脯说,“4S店肯定不会干这种事情的,砸招牌”。冯先生也认为偌大的4S店不会做这种事,毕竟是豪华品牌的经销商。但面对这异样的“原厂工艺”怎么也相信不了。
于是乎,冯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想看看能否从保险公司查到车辆定损和理赔信息,他跑遍了人保等几大保险公司,后来很意外的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系统中查到了车辆车架号,并查到这辆新车曾在运输途中出过事故并且维修过。
这辆车2017年5月6日,在湖南的岳阳高速出过险,是一起与大货车发生的追尾事故。在事故停车场拍摄到的原始照片显示4s店卖事故车4s店卖事故车,撞击后,车辆的右后部受损,左后部保险杠漆面受损,还有左后部保险杠下饰板损坏。
作为新车车主,买来的竟然是事故车?面对冯先生拿到的出险和维修记录,4S店销售人员才说,“不排除车受过损的可能”,但是要求冯先生不管怎么样,要先把车开回来。从冯先生向记者提供过几段电话录音资料。
销售人员:“那个车没有喷过漆,肯定不会有事故,因为那天你来看车的时候,停在那里的是一辆新车,当时车都没有洗;另外,车一买完你就把它提走了。你说喷过漆,我们也觉得奇怪,我们都想知道怎么会喷过漆,因为按照《消法》,如果把事故车销售给客户,是要退一赔三的,哪个销售会这么干?你把车开到我们店里来,我们看一下怎么弄。”
但后来第二次通话时,对方又说,也可能是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过问题,新车入库时没有验出来,还提到,他们是不会去接有剐蹭的车的。4S店销售人员:“要么这车在运输期间,物流把杠给刮花了,喷了漆后才到店,我们这边库管员验收没验出来。不管怎么样,你先把它开回来。”
事实上,这家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不是第一次售卖事故车。上一次销售的事故车,正好是与冯先生所买的车辆是同一批车,而且是一起受损的车架尾号为的车。当时已经销售给顾客,但在2017年7月18日车辆所有人又变更回4S店。也就是说,这台事故车先被卖了出去,后来就被4S店回购回去。
车主索赔,商家竟改口甩包袱
冯先生在了解清楚状况后,便与4S店再次进行交涉。此时4S店面对车主拿出的证据,终于表态不排除有剐蹭。当冯先生提出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时,4S店又改口表示,汽车是属于交付前的PDI检测中检测出了问题进行了维修,拒绝再和冯先生沟通。
所谓的PDI,是指车辆在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最后一道检测,在发现问题后难免也会有更换零件等修复工作。在PDI检测中进行过修复的部分,包括发动机和变速器总成以及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的主要零件修复,要明确告知消费者,而按照行业内的惯例,修复率不超过车价5%的项目不用告知消费者。但像冯先生这种“出事故维修”并不属于PDI范围。
车主维权却遭拒
冯先生买车后,一直电话联系4s店,询问是不是查清楚了,车辆到底有没有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过剐蹭。但多次联系,4s店都不正面答复相关问题。后来在销售人员不再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冯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冯先生认为被告龙星行4S店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应该承担退一赔三责任。我当时的诉请就是把车退给他们,然后他们赔偿我整车的三倍,一共是190多万。法院在开庭后又再次建议双方庭外调解,但双方最终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调解方案改为龙星行4S店愿意让我们把车退给他们,他们一次性赔偿我们140万。但被告其中一个股东不接受调解方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砖哥点评:
奔驰的营销和服务出现问题已经是三番四次,作为一个豪华品牌,并且几乎是靠国内市场独立撑起其大部分销量的品牌,竟然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消费者底线。包括情感上的挑衅、产品质量的问题,不但不主动与消费者联系解决,更是态度嚣张甚至欺诈。作为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对这类事件应该是零容忍的态度,坚定地追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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