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查封或扣押的事故车是可以进行买卖、过户、抵押或者租赁的,在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事故车不能交易。在二手车市场事故车也很常见,不少经过维修后可以正常上路行驶,一刀切禁止交易的话不现实。况且事故车价格便宜,有些消费者也乐意购买这些低价事故车代步,如果车况透明,你情我愿当然是合法的。
但如果没有言明车辆存在严重的事故,这个就属于欺诈了。2007年8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中购买事故车有什么风险,提供了卖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示范性条款:因卖方提供车辆信息不真实而导致的损失,将全部由卖方承担,即便在过户当时无法全盘了解,也可在事后追溯责任。
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此外,示范合同文本还包括车辆状况说明书附件,要求明确车辆基本信息、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是否为事故车、车辆状况描述和质量保证等五大内容。
总的来说,卖二手事故车未告知消费者购买事故车有什么风险,那么是违法的。
有购车合同购买事故车有什么风险,且合同上有明确细化和公司性质的专用章印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即使没有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车(买家是个人的话,不适用于“退一赔三”)。随着二手车市场发展越来越壮大,国家对此打击力度更大。之前曾经出现过4S店把事故车当精品车卖的情况,如果消费者发现了,是有权要求“退一赔三”的。也就是退回车款,并赔付三倍车款的罚金。其实不光是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的话,二手车商也要面临“退一赔三”的处罚。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后小编也想说一句,做二手车生意贵在诚信经营,这样才能长久生存下去。万一心存侥幸隐瞒车况卖了事故车,在消费者找上门的时候也应该尽量协商处理,没必要闹到打官司,这样的话对企业的信誉影响还是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