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
发生了交通事故
车辆撞得比较严重
而车是新车,属于营运车辆
自己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
是否可以呢?
本期嘉宾
李伟明 律师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李伟明律师表示,新车(一般指购买半年内的车辆)主张折旧费可能获法院支持车辆交通事故折旧费,但一般情况下赔偿折旧费的主张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但如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对方愿意赔偿则可以。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此,李伟明律师表示车辆交通事故折旧费,市民要求赔偿折旧费是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但由于事故中车辆是营运车辆,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中的第三款,要求赔偿合理停运损失。赔偿数额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营运流水证明。
同时,李伟明律师指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车辆交通事故折旧费,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如果说责任方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一部分费用,应当保留好相应的发票或收据,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核销。
记者:税馨予(实习)、沈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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