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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却被卖 车主6万元买回自己车
因长期有业务往来,当“朋友”何建(化名)向山东省从事物流的商人徐平借车“跑业务”时,徐平当即应允。孰料,何建不是“省油的灯”,将借来的车开回四川南充后出售后随即逃匿。过户不能,购车人将徐平告上法庭,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徐平以6万元“购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车。
2006年初,因诈骗他人,南充市无业人员何建被刑事拘留。期间,何建认识了因故意伤害而被刑拘的陈开(化名),同病相怜的二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难兄弟”。
不久,二人分别被判入狱。何建入狱的第二年,陈开刑满释放。获释前,陈开和何建相互承诺,不管以后谁发了财,都不能忘记对方。
两年后,何建刑满获释,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意吃苦,生活非常艰难。无奈之余,何建突然想起了与陈开之间的约定,便辗转找到陈开,发现陈开通过合法经营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
见昔日狱友到来,已经出人头地的陈开觉得与其打交道难免有一些“丢面子”,但想起自己曾经的承诺,也实在不好推辞,便留下何建帮自己联系一些业务,并给何建每月一笔除开生活费后略有结余的工资。
考虑到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陈开又在自己落难时予以收留,虽然收入不高但也能维持生计,何建也比较满足,并认真帮陈开打理业务。随着时间推移,交往渐宽的何建经济拮据的境况日益显现,但毕竟寄人篱下不好声张,只能把苦楚深埋自己心中,期望有朝一日能够发笔横财另立门户。
今年1月底,何建独自到山东找到一直有业务往来的从事物流生意的徐平,找其借车以便帮陈开联系业务。考虑到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徐平没有拒绝,并当场将一辆速腾汽车借给了何建。
2月初,何建将车内放置有徐平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等相关资料的速腾汽车开回四川南充。不久,何建找到一名与徐平长相酷似的男子冒充徐平,将该车开到南充市嘉陵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与杨川(化名)签订书面合同,将该车以7万元的价格出售,双方约定:杨川先交5.5万元领取该车,3日后到山东办理过户登记时交清余款。次日,杨川联系“徐平”,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4月初,杨川根据徐平车内的相关信息,将徐平告上法庭,经法院传票传唤,徐平未到庭。法院认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车辆已交付,杨川已依约履行义务,徐平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构成违约。据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杨川与徐平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徐平依约协助杨川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判决后,徐平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中,徐平向法院陈述了何建向其“借车”的全部事实,承办法官向其辨法析礼,指明其借车时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同时对车辆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等保管不慎,其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法院调解,徐平自愿支付杨川购车款及其他损失6万元,杨川将车内徐平的相关资料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