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这种情况
小区、路边停了闲置不管的车辆
报废车辆随意停放
不仅堵塞交通
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也会触犯法律!
法律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及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报废、注销!具体怎么操作请看这里
车辆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将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和需报废的机动车一起交由具有商务部门批准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第二步: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资料并将机动车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三步: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回收证明和解体证明提交至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步:车辆管理所收到机动车注销申请后,核实相关手续,并进行注销登记,然后向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一定要及时将车辆进行拆解报废履行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