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刘晓阔绘制
□陈丽丹
生活中,遇到亲朋好友借车,车主常常碍于面子不便拒绝,当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老张与朋友在家中聚餐饮酒,饮酒程度达到醉酒状态。酒后老张欲开车去取东西,遂向其儿子小张索要车钥匙欲借用其车辆,小张劝阻了几句后仍将车钥匙交给了老张,后老张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刑事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张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机动车时明知老张是醉酒状态,还将其所有的车辆出借给老张使用,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老张、小张应当共同承担对本案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根据案情并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判令小张对事故受害者的损失承担30%的过错责任。
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的重点在于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何为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
根据2020年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可知以下四种情形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比如说机动车所有人明知车辆长时间未维修保养,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胎压等可能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问题。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比如说没有驾照,驾照已过有效期,准驾车型与出借车辆车型不符等。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比如说机动车所有人明知车辆使用人已饮酒或有吸毒史等情形。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因而我们可以说,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对车辆性能、对借车人的驾驶资格、身体状况是具有审查义务的。如将明显有性能问题的车辆借给他人或将车辆借给明显不合适驾车的人员,存在明显的过错,则面临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小张明知老张是醉酒状态,未尽安全照顾义务,仍将车辆借给老张,小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亲朋好友借车的情况,大家在出借车辆时注意审查借用人的驾车资质,避免一时懈怠成为过错方,要注意看借车人的驾照,保证未吊销未过期。看借用人的驾照类型,确保符合所借车型。看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