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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试题-及其答案(八套).docx

   2023-07-05 网络整理佚名2310
核心提示: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二、判断题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

2、《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6、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9、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0、《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2、《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17、《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18、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20、《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判断题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5、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16、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三、单项选择题1、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C.乙可对依法对抗丙的质权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为: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3、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某向甲表示愿以.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4、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的,下列关于拍卖、变卖抵押物所有的价款的清序,不正确是(A.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B.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D.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5、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协商之日6、下列有关质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B.质押担保中,质押物的所有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C.在质押法律关系中,质押物须移交债权人占有D.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和权利7、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B、平等、公平、合法、诚实守法C、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D、公平、合法、平等、诚实守法8、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A、土地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C、林木主管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9、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A、土地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C、林木主管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0、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元人民币。

(A、一千万B、三千万C、五千万D、一亿元11、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A.土地所有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C.抵押人所有的机器D.在建工程12、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A.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B.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C.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13、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A.运输合同B.借款合同C.委托合同D.合伙合同1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A.某大学的小汽车B.自留山C.某大学的教学楼D.宅基地使用权1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6、下列关于权利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汇票可以质押B.提单可以质押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可以质押D.公路渡口的收益权不可以质押17、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后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 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18、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 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

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 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 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 们抓阄决定 19、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 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20、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 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 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D.抵押合同有 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 四、多项选择题 4、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 (ABC)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 年内利用该 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B.甲向乙借款100 万元,甲以其价值50 万元 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 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 实现 抵押权 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 5、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ABD)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基金份额 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6、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车出质于乙,乙又擅自将该车转质于丙,丙因违章驾驶 该车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 A.乙无权将该车转质 B.乙有权将该车转质 C.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该车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7、债的担保形式有( A、保证B、定金 C、抵押 D、留置 质押11、周某向余某借款20 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周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 随后,周某又暗将此书以10 万元卖给傅某。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BCD) A.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 B.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余某同意而无效 C.余某与周某的抵押条款有效 D.余某有权就周某卖书所得10 万元价款优先受偿 13、质押担保的范围( ABCD)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现债权的费用14、下列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BCD)A、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 B、国家机关 D、企业的分支机构15、下列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BCD)。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16、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BCD) A、抵押担保的范围 B、主合同 C、抵押合同 D、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以 登记生效的,下列哪种清偿顺序不正确的是?(BCD) A、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B、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按照起诉时间先后清偿。 D、按债权比例清偿。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BC) A、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B、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 变卖质物。 C、质物拍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份归出质人所有。 D、质物拍卖后,其价款不足 债权数额的部份,由出质人作损失处理。 五、简答题 1.根据《担保法》规定,那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根据《担保法》规定,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押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 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 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 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 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与质押的共同点: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 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 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 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 费用。 (9)、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 补足;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 补足。 (10)、无论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物折价或 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 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 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 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1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以股票出质设定质押,由于股票市场电子化,股票无须移转占 (13)、抵押人可用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权利设定抵押;质押人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 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权利设定质押。

留置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 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 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 6、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如何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 登记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债权比例清偿7.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的法律措施有哪些? 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的法律措施有:(1)催告;(2)扣收;(3)变更债务人;(4)签订 还款协议;(5)执行担保合同;(6)申请“支付令”;(7)提起诉讼;(8)申请借款人破 8、在保证合同中,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9、什么是保证? 《担保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10、什么是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 11、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2、什么是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例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 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3、什么是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 价款优先受偿。 14、设定抵押权对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是什么? (1)注意税收优先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抵押物是否已经租赁。 15.原告起诉后,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原告起诉后,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16.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法院将按缺席判决。 17.生效的判决或调解到期不申请执行的法律后果?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权,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

申请超过期限,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 的自觉履行来得以实现 18、担保贷款的种类: (1)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 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 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 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19、《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而且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 留置是一方可以在对方支付对价之前保留该物的占有如果对方不支付对价那么一方可以 不交付留置物。留置仅仅用于动产。多见于加工承揽。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 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请问: 如果担保物没有上保险,而该物在设立抵押权之后即受到不可抗力而灭失了,此时,抵押权 人该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 (即,此时没有赔偿金代偿。

) 首先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 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 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二,如果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于担保物的灭失都没有责任且没有相应的价值补偿, 那么设立在上面的担保物权应当认定为消灭,双方可以再次协商设立新的担保物权。 14、设定抵押权对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是什么? (1)注意税收优先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抵押物是否已经租赁。 六、案例分析 甲、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 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 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 万元),未约 定担保范围。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则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设甲、乙均为商业银行,该借款合同效力如何? (3)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 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4)设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 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

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5)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 550 万元, 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 权后戊享有什么权利? (6)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 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答案](1)该保证合同无效。因为甲、乙之间的合同系违法拆借资金行为,无效。主 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为无效。(2)有效。此系金融同业拆借行为,合法有效。 (3)丙、丁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丙、丁在乙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5)戊享有对甲全部债权的追偿权;也 可以向丙、丁主张一半债权的追偿权。 (6)可向甲、庚行使。 (1)在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时,二者之间的借款行为系违法的资金拆借行为,应为无 依《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 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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